深度解析灵活用工平台企业涉税稽查
灵活就业平台企业涉税检查深入分析
原创 老K 税筹圈 2022-09-26 08:00 发表于河北
在国家政策支持灵活就业的背景下,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灵活就业模式正在市场上得到广泛应用。
然而,由于灵活就业行业的发展不够成熟,缺乏统一有效的监管,行业也存在和滋生了许多问题,如一些灵活就业平台被异化为逃税、虚假发票、洗钱工具;一些中介机构帮助企业避税,进行虚假宣传;一些企业使用灵活就业平台无故不支付社会保障,造成员工申请仲裁的风险,并导致未缴纳社保的后续工作税务稽查风险;而一些灵工平台为了吸引企业入驻,故意向企业返还高额,但同时,为了保存利润,变相降低灵活从业人员的工资,孕育围绕返还费用的食利者链。上述许多实践加剧了灵活就业行业和就业秩序的混乱。
具体来说,以下四个灵活就业行业问题更加集中和普遍,也更加突出。税务筹备圈对此进行了深入分析:
一是利用当地税收优惠政策谋取财政返还。
为了吸引企业入驻,中国许多地方出台了各种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其中,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是所有税收优惠政策中最稳定的,即税收返还奖励。
顾名思义,税收返还是指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退(退)即征即退以其他方式返还给企业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的形式给予的政府补贴。简单地说,它是为了返还企业支付的部分地方税。一般来说,当企业进入当地一些公园时,可以获得当地政府一定比例的税收优惠,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
这项政策本来是惠企利民的好政策,但不排除被一些只想盈利、降低成本的企业和平台利用。
例如,一些灵工平台企业选择优惠政策较多的园区,享受当地税收优惠和财政返还红利,有些企业甚至可以获得数亿元的地方财政回报。同时,一般地方对企业的限制较少,大多数企业,特别是灵活就业利用率高的企业,如文化创意、房地产行业、广告媒体、设计规划、营销规划、会议展览、商业管理、服务业、营销规划、商业行业、直播行业、电子商务行业、互联网行业等。大量企业的入驻进一步增加了滥用税收返还政策的风险和范围。
二是平台企业灵活从业人员通过核定征收逃避个人所得税。
批准征收是一些企业减少税收征收的重要方式。批准征收适用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能设立账簿的企业,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但不设立账簿的企业。虽然设置了账簿,但账户混乱或成本数据、收入凭证、费用凭证不完整,难以核算,总收入不能准确核算,成本和费用不能准确核算。征收企业应税所得税所得=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最后,综合税率可以低至3%左右,相对于20%的劳务费率大大降低,因此受到平台企业和灵活从业者的广泛欢迎。
但是,一些非法平台和个人也在使用核定的征收方式。比如个体户月销售额超过4万元,就达到了建账标准,但部分个体经营者为节税,月销售额超过4万元,不提出账户不完整,无法核算,仍按约1%的税率核定征收,导致税费减少数千万元。特别是对于一些年收入超过100万元的网络主播和其他大量人群,根据某些规定,如果税率在10万元以内,税率在0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上的税率仅为0.8%。这样,许多网络主播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将远低于劳动报酬和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这将导致国家税收收入的大幅下降,这导致了大量的国家税收损失。
三是冒用灵活就业身份,从事不符合灵活就业形式的经营行为。
事实上,国家和地方政策一直保持着对灵活就业身份的高压态势。湖南省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灵活就业互联网平台经济税收服务和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税务机关对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和灵活就业税收政策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审查,包括直播、微信业务销售、财产转让(含股权转让)、财产租赁、利息股息红利等。
值得注意的是,有一种套用行为比较隐秘,不容易被发现。例如,为了应用灵活的就业政策,一些公司将公司的正式、全日制员工,通过与灵活的就业平台私人合作,在灵活的就业平台上将全日制员工伪装注册为灵活的就业,一方面,这些灵活的从业者可以继续从公司获得正常收入和发票,另一方面,可以享受非常低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收入、税收,最后,变相增加收入。
另一个隐藏的现象是,一些灵活就业平台上的企业将其企业客户注册为灵活就业人员,以应用灵活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收。根据一个灵活的就业平台,只有19%的会员主动注册,81%的会员是企业自己的会员。他们借用灵活的就业平台,只是为了办理发票流、资金流、业务流等手续,表面上实现四流一体化
据报道,为了堵塞严重和秘密的税务漏洞,税务机关增加了系统在线审查比较数据,此外,还采取随机电话查询灵活员工相关信息,了解核实灵活员工身份、任务、全日制员工、高级管理人员工资应用灵活就业政策,是否以灵活就业的名义虚假发票、私人转账等违法行为。在这种高压打击下,未来冒用灵活就业身份和灵活就业政策的违法行为将处处受到限制。
第四,虚开发票,代开发票,掩盖四流不合一漏洞。
无论是定额征收、灵活就业身份还是税收返还政策,都将涉灵活用工园区及发票。发票就像一条链条和线索,影响了整个税收报销过程。为了节省税费,一些非法公司、灵工个人和平台开始使用虚假发票、代理发票等手段变相逃税。
但要知道,虚开发票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国家政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扣税、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骗取出口退税、扣税发票构成虚开发票罪,或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虚假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虚假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后果非常严重。
然而,就目前灵活的就业市场而言,虚开发票等现象仍然很常见,仍有许多人冒险。例如,某平台企业多次为集群注册的60户个体工商户开具15000多万元专用票。但事实上,60户个体工商户没有从事相关业务,没有向平台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也没有合作合同。对此,税务机关只能依法对平台和60户个体工商户进行审查和调查。
灵活用工和劳务派遣的区别虚构业务通常是虚假发票的主要处理方式。为了实现表面上的四流一体化,一些企业以营销费、营销规划服务费的名义为合作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事实上,合作公司提供的服务是旅游、福利、活动资金等业务,这构成了严重的虚假业务问题。
此外,虚开发票的问题也体现在借壳虚开上。例如,一些公司在偏远城镇、农村地区租赁经营不良企业的工厂或私人住房,成立了几家所谓的公司,以购买加工农产品的名义,购买一些简单的机械设备和少量农产品作为掩护和道具,从税务机关购买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真正的目的是为自己虚开农产品购买发票扣除进项税,或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发票手续费。这种行为隐蔽性强,欺骗性强,也是当前税务核查的关键问题。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灵活就业行业的风险和问题仍然普遍存在,这些问题有一些共同点:一是跨区域犯罪,难以解决;二是窃取公民身份信息,连续注册多家公司,或收购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层层嵌套难以找到;第三,涉案企业以投资企业为噱头,隐瞒真实交易流程。这些新特点无疑给税务机关增加了税务检查的难度。
然而,法律的权威是不可挑战的。目前,我国许多地方的税务检查已经开始,特别是国家税务总局新一轮重点税务工作监督将对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湖南省、云南省、陕西省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实地监督。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还与公安部合作海关总署、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局大力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专项行动,没有实体业务只是虚假发票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是欺骗退税假出口,没有条件只是欺骗防治税收优惠假申报行为将难以隐藏,特别是电子商务、劳务派遣、直播、娱乐、医疗美容、高收入群体股权转让等领域将成为检查的重点。因此,无论是企业还是灵工个人,还是灵工平台,都要加强自查自纠,洞,以免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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