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模式新变种人力资源企业入局灵工业务的“假门票”?

作者 |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高亚平律师团队

引言

总包模式的灵活就业平台能否为B端企业开具人力资源服务发票?

最近,我们经常收到一些灵工平台企业的咨询。这些企业提前提供传统的人力资源服务,如劳务派遣、支付工资、支付社会保障和公积金。后来,它们转变为灵工平台,总承包B端企业的业务分包给C端自由职业者。

灵活用工模式新变种人力资源企业入局灵工业务的“假门票”?

虽然这类灵工平台企业实现了概念转型,但在着陆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如由于许多甲方对人力资源服务发票的偏好,加上人力资源相关资质的优势,人力资源服务发票似乎已成为灵工业务转型的门票。

然而,这张票是进入灵工业务的门票,还是打败千里之堤的蚁穴?

一、 新变种的灵工模式:变在哪里?

传统的人力资源企业似乎与灵工平台有着相同的表现形式,具有完全不同的核心本质。两者之间的冲突和碰撞导致人力资源企业转型为灵工。面对税务局等监管机构和存量的B端客户,就像猪八戒照镜子,内外不是人。

? 表现形式似乎相同:具有底层结算功能,为C端人员结算费用提供完税服务;

? 完全不同的核心本质:

(1) 活是谁的:对于人力资源企业,生活本质上仍属于B端企业客户,人力资源企业提供招聘、管理、结算完成任务的人服务,项目结果;对于灵工平台,自B端企业承包项目以来,生活完全属于灵工平台的任务,需要将项目结果交付给B端企业;

(2) 人是谁的:对人资企业,C终端人员可以与B端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也可以与人力资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然后提供工资、社会保障或劳务派遣服务;在灵工平台的商业模式下,C端属于自由职业者,属于自雇性质,不与B端企业和灵工平台建立劳动关系。

在人资企业转型灵工平台的过程中,由于上述表现形式与核心本质的冲突碰撞,由于其自身的惯性思维模式和B端企业仍将其视为工资结算平台,需要开具人力资源服务发票,即使转向灵工平台,仍遵循以往的人力资源企业发票习惯,无论是技术服务还是其他业务,仍为B端企业开具人力资源服务发票,形成前端为灵工业务总承包模式,后端为人力资源企业代理模式的业务变化。

灵活用工模式新变种人力资源企业入局灵工业务的“假门票”?

二、 当假票遇到查票员时

有人可能想问,这种变体后的灵工模式有什么不好?以人力资源发票为入场券,既实现了业务转型,又满足了b端企业的需求,难道不是两全其美吗?

不幸的是,税务局并没有这么想。

人力资源类发票是什么?

灵活用工模式新变种人力资源企业入局灵工业务的“假门票”?

根据上图分析,与人力资源服务发票相对应的业务要么提供代理服务,如支付工资、支付社会保障或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外包,要么提供劳务派遣、招聘、劳动力外包等服务,从而开具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或人力资源服务发票。

为什么灵工平台不能开具人力资源类发票?

在灵工平台的商业模式下,活是灵工平台(后续分包给C端人员),人是自雇的。因此,灵工平台应根据B端企业承包的业务类型开具相应的发票。如果承包技术服务,应开具研发和技术服务发票。如果承包设计服务,应开具设计服务发票等。

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有什么风险?

如果灵工平台幸运,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仍然开具与实际业务不一致的人力资源服务发票,当遇到税务局的检票员时,可能承担以下责任:

? 行政责任:灵工平台开具的发票类别与实际业务内容不一致的,构成行政违规虚假发票,面临被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的风险。虚假金额小于1万元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

? 刑事责任:在变种的灵工模式下,B终端企业往往将灵工平台视为结算和开具发票的工具。灵工平台也可能一步一步退出,B端企业的业务真实性没有严格验证。如果没有真实业务开具发票,可能构成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灵工平台企业被判处罚款,相关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有可能被判处拘役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三、 探索查票员的最新踪迹

灵工平台和人力资源公司本身税务稽查关注对象,人力资源企业转向灵工平台,如果不重视业务真实性和合规性,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难逃金税四期税务大数据法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检查局税务处理决定,2018年至2019年,上海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没有真正的商业活动,为他人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共1727份发票金额为140、019、988.77 元,根据《灵活用工平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被认定为虚开。

灵活用工模式新变种人力资源企业入局灵工业务的“假门票”?

四、 结语

业务转型总是伴随着思维方式和股票业务转型的痛苦,特别是对于打算转型为灵工平台的人力资源企业,两者相似的外观和不同的核心本质需要管理者逐一澄清,并迅速实施到业务的实质性运营中,否则很容易被税务检查。

本文主要以灵工平台常见的疑问——能否开具人力资源发票为出发点,探讨人力资源企业与灵工平台的异同,提示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的风险。最后,我们建议灵工平台应注意业务真实性和合规性的建设,不要因为惯性思维和b端客户的压力而将人力资源发票视为门票。一旦被查票员检查为假票,将导致千里之堤建造灵工业务,毁于蚁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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